公司(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是区别于其它公司的标志,企业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第一项一致。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如:企业所从事的主要经营范围既有种植同时也有技术开发,则企业选择主要从事的经济活动为主营行业,并以此确定企业名称的所属行业。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二)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三)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一、公司
公司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中国的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社团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特有的组织结构形式使公司的资本、经营运作趋于利益最大化,更好地实现投资者的目的。
二、公司注意事项
公司成立的程序要件,包括申请设立登记和有关注册登记机关审查,发照登记等程序。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司的登记工作实行分级管辖的原则。
①申请设立登记。根据公司法第27条和第82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在公司全部股东出资缴纳之后或股份有限公司在创立大会结束之后的30日之内,向有关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设立公司应报送的文件。
②登记机关审查,发照登记。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设立登记申请及其报送的文件进行审查,并收取公司设立登记费用。经审查,对符合公司法所定条件的,进行设立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公司即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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