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民法典关于彩礼的相关规定
新民法典关于彩礼的相关规定如下:
1.对恋爱前的彩礼规定:恋爱阶段送的东西,一般是被列为赠送关系,不能要求对方返还。
2.对彩礼返还的额度规定:两人在一起之后,没有登记结婚,这种要视双方过错以及生活时间的长短来定返还多少比例彩礼。
3.女方邀请宾客的婚宴费用要是全部由男方支出,这种费用不能返还,因为不是真正的金钱实物。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彩礼可以退还吗
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除非有这三种情况。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三、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全文50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