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北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外省市购房,申请贷款,如需出具公积金缴存证明,可前往北京的公积金部门开具。
近日,住建部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住建部表示,通知是为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保障缴存职工权益。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背景下,北京、天津、河北职工职务调动更加频繁。为更好地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建立和完善京津冀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接续、贷款协调机制。北京在落实三部委《通知》方面走在了前面。
9月1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北京缴存职工去外地购房,如需出具公积金缴存证明,可前往北京公积金部门开具。
据了解,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执行新政,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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