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性质:服务办理地点:虎丘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办件类型:承诺件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9:00~晚17:00
承诺期限:60个工作日窗口电话:0512-68753057
此事项必须本人带好相关证件到窗口办理。
办事须知: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1、办理地点:各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2、携带居民户口簿,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当场拍摄彩色数码相片;
4、缴纳工本费20元;
5、办理时间为2个月。
申请材料:
1、携带居民户口簿,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当场拍摄彩色数码相片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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