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教唆犯需要什么条件?
时间:2023-04-10 17:22:34 17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成立教唆犯需要具备的条件应是:行为人教唆的对象必须是具备能够承担刑事责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教唆他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行为,并且被教唆人实施了所教唆的犯罪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是处于故意的,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

一、教唆犯罪判多久

通过威逼利诱或者是收买欺骗等等的方法,让原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产生了犯罪意图,去实施犯罪,教唆别人犯罪的人就是教唆犯。实行犯就是那个实施杀人行为的人。教唆犯可以按照共同犯罪来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教唆他人故意杀人的,要看其在故意杀人罪中起到的作用来对他进行处罚,如果被教唆的是一个不满18周岁的人,那么对教唆犯就应该从重处罚,要是被教唆的那个人,没有犯罪,那么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为实行犯不存在。实行犯不存在,就意味着没有侵犯到具体的法益,既然没有侵犯到具体的法律,也不应该对教唆犯进行处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教唆他人实施什么犯罪,就以什么罪名论处。但是教唆犯并不必然是主犯,凡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

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同犯罪怎么认定?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同犯罪的认定如下: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2、客观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行为可以是共同的运输、携带、邮寄走私的普通货物、物品的行为,也可分别是帮助行为、教唆行为、走私行为等。

三、共同犯罪的量刑标准

共犯犯罪的量刑依据犯罪行为人在犯罪行为中充当的角色进行具体裁定,我国《刑法》第25条至第29条对共犯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充当的角色不同,划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这四种的量刑原则是不同的1、主犯,《刑法》第26条第4款规定: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2、从犯,《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3、胁从犯,《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4、教唆犯,《刑法》都29条对教唆犯的处罚作了详细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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