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合同契约定定义务的情况下,违约方须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之责。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各种形式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那么我们就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条款进行实施,并且不能够自行做出修改或者产生其他不同意见的观点。当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金额无法适当地填补因此而产生的实际经济损失时,受害者可以通过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提交诉讼申请的方式,对违约金的数额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同样地,如果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超过了受害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过多,也可以根据受害者的具体情况,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提出适当降低违约金的请求,从而使实际损失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补偿。如果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这一款项,那么我们可以根据实际受损的情况和严重程度,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判断和评估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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