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检察院针对辖区近来出现的医保领域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扰乱了正常的医保管理秩序,社会反映强烈等情况,积极与医保单位及监管部门联系,在医保领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进一步规范医保管理秩序,更好地为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加强配合,大力查处。该院积极通过与医保监管单位密切联系、配合,严厉打击医保领域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他们在医保监管部门设立互通联络员。当监管机关发现或收到群众举报医保领域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线索,根据举报事实和材料,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该院;对依法不构成犯罪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该院积极提出检察建议,确保医保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到位。
健全机制,构筑网络。该院针对辖区内各医保监管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该院查办的医保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在辖区各医保单位及上级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工作联系、协调配合机制、制度和组织,推进预防网络建设。首先建立联系议会制度,定期召开预防工作会议,开展预防工作;其次建立预防协调小组,在各单位建立定点联系处,办公室设在该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并帮助医保及监管单位完善监督制度,保证和推动双方共同开展预防工作及互相协调配合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增强及时发现和控制、防范医保领域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能力。
信息互通,情况通报。该院针对医保领域预防职务犯罪方面新出台的措施和规章制度进行及时通报,派出预防干警深入辖区定点单位进行告知;医保及监管单位针对有关完善医保管理监督、健全制度机制的有效做法,以及有关业务改革等方面及时派出互通联络员向该院通报。通过信息互通,情况通报,针对医保领域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院与辖区相关单位组织各自的专门人员,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展前瞻性的调查分析,努力研究从源头上预防医保领域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治本性措施和对策,有效提高预防效果。
加强宣传、教育咨询。该院积极与辖区定点医保单位及上级监管部门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力度,将检察系统在医保领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及取得的经验、成效进行大力宣传,使之深入辖区各相关单位之中;该院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对医药卫生领域从事公务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通过一起典型案件,发出一份检察建议,进行一次警示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职业犯罪的危害,树立法制意识、廉洁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有效增强预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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