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具有法定管辖权限的各级法院立案庭提交正式书面诉状;
(2)立案审判部门将针对收到的诉状进行详细和严谨的审查;
(3)若经审核符合立案标准,立案庭会发出通知书告知涉案当事人在七个工作日内缴纳相关诉讼费用。一旦缴纳完毕,即视为正式立案;
(4)如经审核认定不符合立案标准,立案庭将依法作出裁定,决定不予受理该案件或者驳回原告的起诉请求。对于此类裁定,当事人可以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5)在案件正式受理之后,立案庭将会按照程序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具体的开庭时间、地点以及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对于需要公开审理的案件,则需提前三天发布公告。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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