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票据承兑罪既遂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票据承兑应当是按照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所进行的,比如说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根据当事人所提供的票据来进行承兑,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徇私舞弊进行票据承兑,造成重大损失,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一、如何确定构成骗取票据承兑罪
骗取票据承兑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票据安全;
2、客观上表现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票据承兑,致使金融机构受到重大损失;
3、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和自然人;
4、主观要件是故意。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第一款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刑法违法票据承兑罪有何立案标准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对违法票据承兑罪的案件进行刑事立案的规定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法院对违法票据承兑罪既遂怎么判
法院对对违法票据承兑罪既遂的裁判: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属于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当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应当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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