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某航空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资产状况成迷2009-03-3118:123月30日,GE中国发言人李*威表示,若有其他方式可选,当然也不希望东-星航空走上破产的道路。而现实是,根据新*社以及湖北官方媒体在3月27日透露的消息,包括GE在内的六大债权人,已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东-星航空的破产清算法律程序。这令东-星成为中国民航业首家被申请破产的企业。30日,中-航集团(jitan)党组办主任季*全对本报记者表示,尚未了解东-星航空破产清算一事进入实际运作程序的事宜。若东-星航空真的清盘,集团(jitan)将密切留意法院的有关公告和一些相关细则,了解其中是否有具有价值的资产。他强调,现阶段谈论中-航集团是否打算吸纳东-星航空被分拆的资产,还言之尚早,但中-航集团对于推进中南地区民航业发展,以及打造武汉为民航枢纽的意愿,仍没有改变。他同时透露,目前中-航集团并没有与武汉市进行接触,我们对东-星事态的了解,也是通过公开咨询获取。东-星航空复杂的资产状况,可能是中-航集团选择与之保持距离的原因。武汉市日前透露了安-永对东-星航空审计结果的部分数据,指东-星已亏损5亿;此外,东-星拖欠的飞机租赁费、机场起降费、航油费、保险费数额巨大,仅欠武汉天河机场停机费就达6000万元。同时,因停航失去现金流,并且16个银行账户悉数被封的东-星,当前急需开支现金2000多万元,包括深-航等4家航空公司代东-星执飞数日的成本费上千万;以及3月20日后停飞的航班旅客退票款510万和东-星员工一个月工资476万多元。记者注意到,上述统计并没有将所谓中-航集团为收购东-星而给予的5000万先期款项计算在内。我们当初与东-星谈合作,纯粹专注于股权,并非以债权人的身份进行。中-航集团内部人士解释说,但其拒绝评论东-星破产是否会对中-航造成损失。根据我的了解,那\5000万\也许确有其事,但并非中-航集团给的。东-星的一名前高层向记者表示,按照其以往与武汉的投资金融集团**集团的接触了解,后者与东-星集团关系密切,这次可能再次出手。一个可能的方案是,在武汉市的担保下,**集团为东-星提供了一笔救命钱。而**集团拒绝对关于东-星的问题置评,此前其否认为东-星的债权人。至于武汉市交委负责人覃*章,其手机在数日间一直无人接听。若不理会这\5000万\,那么目前东-星集团最值钱的资产,就是钟祥景区了。上述东-星前高管说。据其透露,湖北钟祥市将其所有景区,交由东-星集团独力承包开发,规模恐怕是广*旅开发的广东增城白水寨的100倍甚至还不止。然而,这块资产亦已被抵押。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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