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霞说,修改后的发明实施细则对职务发明问题有三条规定。一是职务发明创造的奖励办法和数额,可以由单位、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可以由企业依法制定规章制度予以规定。没有约定或者规章制度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细则规定的法定标准。二是奖励标准的适用范围由原来只适用于国有企业扩大到包括各类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三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增加对职务发明家、设计师的奖励金额,具体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从500元到1000元不等,我国正在实施2008年底修订的专利法。为保证《专利法》的顺利实施,我国近日对《专利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将于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