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拆迁办与被拆迁人约定好关于房屋或者土地的补偿之后,我们会签订一份关于补偿安置协议书。里面会说明关于补偿的各项规定的,也为此征地拆迁行为有了合同的保障。但是,往往在我们签订完协议之后,落笔的那一刻,拆迁办会将彼此的协议全部收为己用,而不给我们一份协议。拆迁办将协议全部拿着的行为,往往是令被拆迁人所疑惑的,究竟他们拿走协议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今天,就为大家讲解以下,拆迁办为什么拿走了你的补偿安置协议书?
首先,我们要清楚,什么是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典》。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
其次,我们就要知道到底这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究竟对我们有没有用?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再就是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在这里,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当协议发生纠纷时,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拆迁办如果拿走了你的那份补偿协议书,一旦你们之间的协议出现了问题,您该拿什么作为你维权的依据呢?
最后,拆迁办拿走你的补偿安置协议,目的是什么?
拆迁办为什么拿走您的补偿安置协议书?我们总结三点:
第一,维权时,被拆迁户找不到合理的证据。
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就是双方相互制约的纽带。一旦一方违反了协议约定的内容,另一方就是可以根据协议来断定一方违约的重要证据。你的协议都不在了,你说违约了,你有证据吗?
第二,被拆迁户们之间不知道补偿的数额。
在中国,有个有趣的现象,就是拆迁时,大部分的邻居之间都不知道双方的补偿价格?有的被拆迁户,拆迁办会对他说,补偿的价格邻里之间不要相互传,要进行保密。这时,被拆迁人就跟邻里之间就会有相互隐瞒的意思。
然后发了补偿之后,跟别的家一对比,却发现,一样的房子不一样的价格。然后拿到补偿的低的被拆迁户就会心里不平衡。就会打电话咨询律师:“律师您好,我们家的补偿是多少,邻居家的是多少?”心里就会不公平,律师就会反问:“你有证据吗?”这时,被拆迁户就真的没有话说了,因为你的补偿安置协议都没有了。
第三,拆迁办为毁约做准备。
房屋被拆迁的人,一定听过拆迁办说:“我也想多给你一些补偿,可是,领导不批!”大家一看到这句话,是不是特别熟悉?这就是拆迁办惯用的手段,同样的内容说给不同的当事人听,骗你签协议。
但是你要知道的是,拆迁的补偿价格的上限和下限,这是早就有的。而拆迁办的原则就是尽量压低你的补偿价格还让你签字,并拿走你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这就很容易造成,当被拆迁人签订协议之后,房屋拆掉后,补偿款迟迟不到您的手中。或者是,到头来只有你们一方签了协议,拆迁办的人压根儿没有签协议,协议没有生效。你所认为的补偿协议只是一张废纸!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