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未解除,劳动者可以入职新单位,但是不能影响在前单位的工作,也不能因此给前单位造成损失;否则新单位要与劳动者共同对前单位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无离职证明可以办离职证明么
首先,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其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在用人单位招录劳动者时担负着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风险责任,所以如果没有离职证明的导致新建立的劳动关系存在不稳定,一般是需要离职证明。当然,如果说用人单位原意担负这种风险的,无可厚非。
最后,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只要用人单位采取了形式审查,就可以避免连带责任的承担。
二、自动离职多久后可以解除合同?
劳动者自动离职,如果属于主动正常离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法离职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需向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三、双重劳动关系合法吗
双重劳动关系不合法。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造成严重影响或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要对损失进行赔偿,如果是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双重劳动关系的存在,是现阶段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处理好会为企业降低用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但是如果处理不妥,则可能引起劳动争议和经济损失。企业做好双重劳动关系的管理,应注意以下几点:
1、避免某些双重劳动关系的产生。要求员工在入职时提交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通过劳动合同声明、劳动合同约定等方式,要求员工保证其不存在其他劳动关系,对员工的工作经历作适当的了解和调查;
2、合法解除双重劳动关系的情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在发现劳动者的其他劳动关系后积极主张权利,包括要求其解除与前单位的劳动关系或者解除现劳动关系;
3、降低成本。用人单位在聘用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等类型劳动者时,应让其提交与原单位劳动关系存续证明,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用人单位不用为此类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
4、非全日制。用人单位在使用全日制用工时,要调查了解员工其他工作的情况,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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