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仍然具备提起诉讼的资格。但需满足如下几个必备要素方可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首先,必须锁定明确的被告对象;
其次,针对案件,须有具体且合理的诉讼请求以及坚实且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
再次,原告方需要是与该案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机构;
最后,所涉争议事项必须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诉性范畴,并且应由受诉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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