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权质押贷款概念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信贷品种,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用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的商标专用权作质押物,从银行取得借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借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贷款对象为持有《商标注册证》并经依法登记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且已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获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有3年连续盈利纪录,其商标专用权的价值经专门的商标评估机构确认,在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内,原则上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其商标专用权价值50%的一年期以内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不超过3年。
二、商标权质押融资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应详细准确,以保证邮件送达和便于联系。
2、出质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所记载的名称不一致,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实其为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3、合同的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4、商标专用权已经被撤销、被注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续展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5、商标专用权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6、出质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申请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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