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每人2000元,每个应届高校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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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表一式四份;
2.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
3.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5.6个月以上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6.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7.属中小微企业的,应提供区经科局认定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文件。(经科局电话:87755918)
8.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办时提供)。
提醒:各区对中小微型企业裁定标准不一
需要注意的是,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对中小微型企业的裁定标准都不一样,因此有意向申请可以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