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当事人法律救济途径期限届满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重要性。在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应在15日内缴纳罚款。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执法机关要进行履行行政决定的催告,下达催告通知书。这样可以留下足够的时间,以便处罚决定机关处理相关事宜。
在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法律救济途径期限届满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就能留下足够的时间,以便处罚决定机关处理相关事宜。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要送达当事人,自送达日期算起,当事人应在15日内缴纳罚款5日满后还没有缴纳罚款的,在当事人没有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下,执法机关要进行履行行政决定的催告,下达催告通知书
行 政 催 告 书 何 时 下 达 ?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因此,行政催告书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义务后,经过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的情况下,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在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法律救济途径期限届满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就能留下足够的时间,以便处罚决定机关处理相关事宜。同时,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因此,行政催告书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义务后,经过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的情况下,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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