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离婚而消除,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时都不愿意抚养孩子,提起诉讼离婚的话,法院会根据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会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并且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职业情况、品质品格等方面因素做出判断最终裁定子女离婚后跟随哪一方共同生活,如果指定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可能构成遗弃,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都不要怎么办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都不要由人民法院判决,判决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全文5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