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现金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10号指出: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
拒收现金是违法吗
一、拒收现金是违法吗
1、拒收现金违法。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如若拒收,属于违法行为。任何人如果遭遇拒收的情况,都可向人民币的主管机构,即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投诉。另一方面,作为经营者来说,也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有权选择支付的方式,只要该货币是合法流通的。而拒收某一版本的钞票,则是对消费者选择权的侵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二、违法行为有哪些类型
1、行政违法行为。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不构成犯罪的过错行政行为;
2、民事违法行为。违反民事法律规定,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
3、犯罪行为。违反刑法法律明确规定为犯罪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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