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怀孕多构成事实重婚。事实重婚罪构成重婚罪(简称事实重婚),即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大众公认的重婚形式。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国务院《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有配偶的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应以重婚罪定罪处罚。重婚对社会危害很大,影响家庭稳定,大量家庭破裂、解体,引起其他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家庭不幸往往引起青少年犯罪,因此应放宽重婚罪的构成条件,加大打击力,除法律重婚外,还有以下情况之一为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可认定为重婚罪:(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实际同居的;(2)有配偶的人与他人没有举行结婚仪式,但夫妻相称共同生活的3个月以上的配偶)有结婚仪式,因此与他人相对稳定生活的配偶(4个月以上没有结婚仪式)配偶),但与没有结婚的配偶有结婚的人相对稳定生活在一起的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再婚,或者知道有配偶结婚,将被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
小三怀孕可以起重婚罪吗
从情节是否严重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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