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后该怎么办?如果参加了失业保险,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证后,可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证、社保卡和身份证,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一、什么是失业保险制度?
答:失业保险制度是指国家为因失业而暂时失去工资收入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持劳动力再生产,为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创造条件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者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履行法定义务并符合法定条件。
二、失业保险制度覆盖的范围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258号)第二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条所称的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第三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本条例使用与本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三、如何调整失业保险费费率?
答: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九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行政区域失业人员数量和失业保险基金数额,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适当调整本行政区域的失业保险费率。”费率调整应当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基金支付的实际需要;二是单位和个人的承受能力。
四、申请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是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五、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如何规定?
答:根据《社会保障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分为三个档次:
(1)累积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最长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最长能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六、失业保险基金可以用于那些支出?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可用于下列支出:(1)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3)失业人员在领取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向其遗属发放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此外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规定,失业保险基金还可以用于失业人员领取保险金期间接受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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