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最迟需要六十天,具体领取日期应该要以所在地派出所的通知为准。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与本地申领周期一致,省公安厅将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上海异地办理身份证
上海异地办理身份证流程如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
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材料流程具体如下:
1、异地补办身份证首先需要目前所在城市的居住证。
2、除了居住证还要有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准备好了之后,到当地派出所还要进行免冠正面照片的采集(照相),按照预约时间前往预约受理点办理。
3、补办之前,会让你填写身份证挂失申请表(包括:姓名、电话、身份证的发证机关,就是发证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地址)。
4、办理新版的身份证,办证人需采集左右手各一枚指纹,因特殊原因无法采集的,需说明原因,由工作人员记录。
5、办证人缴纳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工作人员开具《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
6、居民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为15天后到指定发证地点,凭《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和原居民身份证(属换领的)领取证件。
7、也可以用邮政速递证件。办理邮政速递业务的,还应填写邮递信息。由邮政速递公司在10日后邮递至申领人指定地点。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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