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违禁物品或产权?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如违法建筑、生活必需的住宅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七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产权不得作为拍卖标的。第五条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下列财产:(一)被执行人及其受扶养人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和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必要的生活费。当地有最低生活标准的,应当按照标准确定必要的生活费;
(三)被执行人及其受扶养人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创造或者未发表的作品;(五)被执行人及其受扶养人因身体缺陷需要使用的辅助工具和医疗用品;(六)被执行人领取的勋章和其他荣誉物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同外国或者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规定了免予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的名称;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不能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财产。第六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被执行人及其受扶养人生活所必需的住宅,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清偿债务。如何处理拍卖违约。至于定金数额,最高法院规定不得低于评估价格的5%。
如果拍卖款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则属于违约。根据网上司法拍卖的规定,买受人逾期不交付拍卖金的,法院可以责令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格低于原拍卖价格的,由原买受人承担差价和费用,法院可以直接从定金中扣除。
根据网上拍卖的规定,扣除保证金后仍有剩余的,退还给买受人;保证金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足,拒不补足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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