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合同与购房合同的不同点是什么?
时间:2023-06-30 20:03:47 47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预售合同是房屋在预售过程中,房子还没有建造好而签订的合同。购房合同是指房子已经建造好了,通过楼盘销售而签订的合同;

2、风险不同。签订预售合同,这种房子还在建设当中,具有不可预见性,有一定的风险性。商品房是已经建造好的房子,相对来说会更为保险。

一、违反预售合同的处理方法如下:

1、要看合同对违约金有没有约定,有约定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计算违约金。这个约定有可能是一个具体的金额,也可能是一个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都可以;

2、如果合同对违约金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这种情况下,就看守约方因为对方的违约给自己这一方造成了多大的损失,这个损失的金额就是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

3、如果说守约方的损失不好计算,那么也可以按照违约方因为他的违约所得到的利益,这个他得到的利益可以作为违约金的数额来进行计算。

二、买房子的手续如下:

1、根据自身需求及资金情况,了解房屋情况,确定购买的房屋;

2、就房屋的价款等事项进行协商;

3、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购房合同;

4、按照合同缴纳房款;

5、卖方交付房屋后,办理登记手续。

综上所述,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的区别有定义不同。预售合同是房屋在预售过程中,房子还没有建造好而签订的合同。购房合同是指房子已经建造好了,通过楼盘销售而签订的合同;风险不同。签订预售合同,这种房子还在建设当中,具有不可预见性,有一定的风险性。商品房是已经建造好的房子,相对来说会更为保险。

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如何变更

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变更的方法:

1、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变更买受人名称或增加买受人的手续相对不复杂。购房者应先与开发商协商;

2、商品房未竣工验收的,应当到有关单位出具未竣工检验报告,开发商应当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并支付相关手续费。商品房竣工验收的,不能更名,但产权证办理后可以更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

1、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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