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不负担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在离婚之后,未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抚养费用的行为将可能带来许多潜在的不良后果。
首先,倘若相关方提出强制执行申请,那么未能按时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可能会被迫承受支付抚养费以及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更为严重的情况下,其个人财产还可能遭受政府机关的查询、冻结或者拍卖等方式的强制执行。
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形,判决拒绝缴纳抚养费用的一方处于司法拘留之中,严重者甚至有可能触及到刑法的相关规定,从而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除此之外,此类行为还有可能给子女的身心健康带来负面影响,破坏亲子之间的亲密关系。
在离婚之后,我们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抚养义务,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环境。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子女抚养费标准多少元
子女抚育费用的基准并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数值,而是依据多重因素进行综合性地权衡确认。
在通常的情况下,拥有稳定收入的父母,其所承担的教育抚养义务通常以父母每月总收入的20%-30%作为参考比例来支付;如果需要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孩子的抚养责任,那么这个比例可以适度上调,但是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父母每月总收入的50%。
对于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家庭,他们所需承担的抚养费用则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参照上述的比例来进行合理的估算和确定。
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例如孩子长时间遭受严重疾病或者残疾的困扰,那么父母所承担的抚养费用也可以适度地予以增加。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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