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
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指希望他人与自己签订合同的意思,是法律行为。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只要不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任利益损失,邀请人撤回邀请,邀请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要约邀请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1、性质不同。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
2、内容不同。要约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它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3、针对的对象不同。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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