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居牟平区某小区的刘某,应邀参加同学儿子的结婚喜宴。赴宴时,刘某驾驶自家轿车赶至牟平城区一酒店。席间,刘某与多年不见的数位老同学相聚一桌。喜宴开始后,刘某经不住众位老同学的盛情相劝,端起酒杯先后饮下两瓶啤酒。喜宴结束后,刘某抱着侥幸心理,驾车欲返回家中,刚离开酒店不远,即被巡逻执勤的交警查纠。经检测,刘某已达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被交警部门认定为属于酒驾。
在处理刘某这一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时,牟平交警大队的民警发现,在2013年9月份,刘某曾因酒驾被处理过,交通管理微机系统显示刘某已有前科记录在案。当时对刘某的处罚为,罚款1000元,驾照记满12分并被吊扣6个月。此次再次被查获,刘某属于二次酒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牟平交警大队对具有二次酒驾违法行为的刘某,给予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吊销其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的处罚。
从刘某二次酒驾被依法从严处理这一案例中,你是否汲取了应有的教训,保证自觉遵章守法、严格自律,从而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牟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通过刘某违法行为的警示,定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彻底打消任何侥幸心理,为自己、家人和他人的安全幸福,拒绝酒驾、远离安全隐患,文明驾车、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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