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债权债务转让条件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转让别人,应当通过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义务的,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按照规定。当事人不同意转让的,或者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转让合同应当视为无效,债权人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
民法典对债权转让的规定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由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的,须经债权人同意方能有效。须有有效债务存在。须所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因此,如果你要和弟弟订立合同,需要让债权人同意,合同才能生效,你赌博所欠的债务你也要证明是存在的、有效的、没有消灭的,当然,你赌博所欠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债务转让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而债务转让采用同意主义;债务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务人与新债务人(第三人),债权人不是当事人、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的区别有,转让合同无效。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与受让人(第三人),债务人不是当事人,不能援用抵销权;而债务转让的新债务人只能援用抗辩权、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当事人订立合后合并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不经债权人同意一、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权转让采用通知主义,不以债务人同意为条件。不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庆当通知人,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转让的债务人可以援用抗辩权和抵销权,无儿。债务人转移义务的,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二、债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债权出让人):
乙方(债权受让人):
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前,债务人公司拖欠甲方款共计元未还(相关债权凭证附后)。
现甲方将以上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陈述、保证和承诺
甲方承诺并保证:
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乙方承诺并保证:
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其他规定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二〇〇六年九月日二〇〇六年九月日
附件:
相关合同、协议等债权凭证件共页份;
结算单;
债权出让人的营业执照等证照复印件;
债权受让人的营业执照等证照复印件;
三、公司债权债务如何转让
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涉及公司债权债务的情形是多种多样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形,寻求相应的处置方法。
一是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标的公司在存续期间,因经营需要或自身向金融机构贷款有难度等原因,由股东以借款形式提供资金支持。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可同时以债权人的身份提出受让条件,即股权捆绑债权一并转让,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公司股权支付价款的同时,向标的公司提供资金偿还欠原股东的债务。也就是说,受让方成为新股东的同时,成为对标的公司借款的债权人。
二是股东欠标的公司借款的债务。股东占用标的公司资金的情形时有发生,但在股权转让时应当了断。此款项的法律关系中,标的公司是债权人,股东是债务人。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应当明确告知意向受让人存有债务清偿问题,处理的办法是事先作出承诺,并在结算转让价款时一并偿还。
三是与原股东相关的或然债务风险。股权转让前,标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由股东提供担保,或股东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由标的公司提供担保。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贷款清偿尚未到期,作为股权交易的双方应当约定,经征得金融机构同意,或解除原股东担保,由新股东对标的公司贷款承担担保责任;或解除标的公司担保,由原股东另寻他人承担担保责任,以规避原股东、标的公司或然的债务风险。
四是与转让股东无关联的债权债务。标的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也会产生一系列的债权债务,并与股东无关联关系。如标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以标的公司财产作抵押);经营活动中往来的应收应付款项;标的公司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合规决策程序向他人提供的担保等。对债权而言,标的公司是权利主体和行为主体;对债务而言,标的公司是承债主体和清偿主体,可以独立于股东依法合规地进行处置,与股权转让不构成相互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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