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次销售合格奶粉将吊销经营许可证
时间:2023-04-24 16:11:05 35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近日,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印发了《菏泽市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实施意见》,全市将开展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工作。

《意见》明确规定,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自愿申请与专项许可相结合的原则,提出申请的药店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符合食品流通许可规定的条件;无因经营假冒伪劣药品被有关监管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影响力;符合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零售企业许可条件规定的区域和经营面积,不占用法定的药品经营区面积;具备专区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环境、条件和设施;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的质量管理制度健全且能够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具有提供婴幼儿配方乳粉消费专业指导能力。

符合申请条件的药店可向所在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照法律规定实施审核许可,并实施现场核查,对符合许可条件的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同时,将许可的药店名单、地址、核准日期报市局备案。

《意见》要求,药店要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并在显著位置设立提示牌,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或专柜);要设立专门区域单独存放、与库存药品有效隔离,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安全;要指派专人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对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每年保证40个小时的培训时间,并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做到持证上岗;同时,对日常经营中比照目录、进货查验、索取票证、查验标签等提出明确规定。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严把许可条件,药店销售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一次的,暂停经营许可一年;连续出现两次的,坚决吊销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许可证。还将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清理工作,对全市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逐户进行复查和规范,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许可条件的经营单位,坚决依法注销或吊销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许可。

全文7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经营者
    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
    更新时间:2024-01-26 10:45:24
查看经营者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经营者 最新知识
针对连续两次销售合格奶粉将吊销经营许可证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连续两次销售合格奶粉将吊销经营许可证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