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转院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时间:2023-07-21 19:01:35 14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除特殊情况受害人原则上应在侵害行为发生地或受害人住所地医院就医。转外地医院或有关专科医院治疗的,须出具当地治疗医院的证明;未经同意擅自治疗的,转院后的医疗费用一般不予赔偿。但受害人能够证明当地医院的条件无法满足治疗需要,无正当理由不同意转院的除外。其次,建议伤者需要转院治疗的,一定要记得让医院出具转院证明,证明你的确因病情需要转到外地医院治疗的事实。最后,建议伤者待伤情稳定出院后及时到专业的医学鉴定机构做个伤残鉴定,确定是否构成伤残以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后续治疗费等,再计算具体的赔偿额向肇事方主张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伤者转院需要通知谁

一、交通事故伤者转院需要通知谁

1、交通事故伤者转院需要通知本人的家属以及公安机关。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使用护理人员、自购药品或者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伤者和残者承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转院流程是怎样的

1、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和科主任同意,上报医务处,征得同意后方可转诊、转院;

2、转院时须同时办好费用结算,有关手续与出院相同;

3、转院时由经治医师写好详细病历摘要随患者转去,也可按照相关规定复印带走部分病历资料,不得将原始病历带走;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诊、转院的病人,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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