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资者认购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的国债需通过深、沪证券帐户或基金帐户进行。
3、深市挂牌国债的申购代码为分销证券商的代码,并不是证券的上市代码。例如,2001年记帐式(十五期)国债上网发行申购代码101620指“**证券”挂牌分销的国债,即投资者作为买方认购的是“**证券”作为国债卖方的当期国债。每次上网发行公布的申购代码有许多个,投资者可以任选一个。认购成功后,在上市前此代码自动转换成正式的上市代码,如101620转为100115。
4、上网申购发行的国债申报数量以“张”为单位(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
5、采用挂牌分销方式认购国债的委托、成交、清算等手续均按交易所业务规则办理。
6、投资者办理交易所上网发行国债的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手续费用。
7、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的国债,其债权由交易所所属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直接记录在其“证券帐户”或“基金帐户”内,待该国债发行期结束后即可上市流通交易。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的国债,必须指定一个证券商办理国债的托管手续,并待该国债发行期结束上市后,方可委托该证券商在交易所交易市场上进行国债现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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