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比例安排就业的残疾职工,是指符合法定的就业年龄,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各种用工期限的残疾人,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因此,用人单位聘用、留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包括留用本单位或聘用外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不统计在“在职职工”范围内。
职工大病医保都包括哪些重大疾病
包括: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瘫痪—永久完全;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严重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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