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因建设需要临时搭建建筑物堆放物料、占道施工的,;2.征得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二、办理材料
原件,一式四份。
彩色,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仁化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实地核查,11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不予通过的,退回申请的相关资料。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自取。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网上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仁化县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实地核查,11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仁化县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自取。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韶关市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仁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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