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追尾和什么是被追尾
追尾是指在同车道内行驶中的车辆之间,由于后车跟随着前车过近,导致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发生碰撞的现象。
这种情况多半源于跟车距离小于安全行车的最低限度,或者驾驶员反应不够敏捷及汽车制动系统效能不佳等原因。
尤其在快速道路上发生的追尾事件,其引发的连锁反应常常最为严重,因为该路段的车速普遍较快,一旦发生两车追尾事故,后面紧跟着的车辆便很容易受到波及,形成一系列连环碰撞,这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串车”现象。
相对而言,被追尾则是指一辆正在行驶中的车辆,遭遇到另一辆车从后方进行撞击的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实习期驾驶证人员开车上高速追尾前车有什么后果
当交通事故不幸地出现在道路之上时,每一位开车人士均有责任立刻停下手中的驾驶行为,保护好现场不受破坏;如果这种意外已经对他人的生命和健康构成了伤害,司机们更应该毫不犹豫地立即进行抢救伤员工作,并且迅速地向现场执行任务的交通警察或者是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发出求助信号。
由于必须得抢救受伤人员而不得不对现场做出调整变动的话,那么就应该用醒目的标志物来标示出变动后的新位置。
同时,所有的乘车者、过路的车辆驾驶人和过路的行人都应该积极主动地提供援助,共同维护好现场秩序。
全文7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