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后,在离婚冷静期届满的30天内,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行为是有效的,超过30天,双方没有申请登记离婚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夫妻二人如果还要解除婚姻关系,应重新申请离婚登记,重新度过离婚冷静期。
一、夫妻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夫妻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二、怎么申请离婚
2021年申请离婚的流程如下: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准备好离婚协议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协议离婚有30天冷静期,在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离婚的流程为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申请。
三、民法典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否干涉婚姻自由
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并不干涉婚姻自由,男女双方度过离婚冷静期期限后,即可办理离婚登记。我国《民法典》离婚冷静期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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