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放弃。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开始就具备,是不可以放弃的,其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等,也是不可以放弃的,除非公民死亡,就不再具有这些权利。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法典规定继承权可以放弃吗
继承权可以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