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流程:
1、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
2、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债权申报和登记。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4、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
5、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6、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
7、注销登记。
公司清算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清算的流程如下:
1、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制定清算计划,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欠税,清偿公司债务;
4、分配剩余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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