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作为一种极其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一直以来都得到了我国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在针对此类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过程中,交警部门所采取的处罚措施往往相当严厉。
具体来讲,危险驾驶罪主要涵盖醉酒后驾车以及在驾车过程中实施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等多种情况。
对于那些因醉酒而导致的机动车驾驶员,他们的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吊销,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并且在未来五年之内,他们将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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