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挂靠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由于一些企业没有相关资质,又想承接工程,所以会选择挂靠的形式,但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这样的行为,如果被查处是挂靠,会被没收非法多得,并处罚款,被责令停业整改,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会被吊销资质证书。
建筑工程挂靠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规定的建筑工程挂靠行为: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有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全文5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