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的债妻子不必偿还债务。
妻子只对夫妻共同债务部分承担偿还责任,包括以下债务: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买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这些财产所承担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负债;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者配偶分享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负有法定义务的人负债;
(五)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所负的债务;
(七)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和培训费用的债务;
(八)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丈夫欠债离婚妻子要还么
夫妻一方对外借款另一方一方是否要一起偿还,关键要看该笔借款的用途和性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该笔借款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共同认可的债务,没有疑问的属于夫妻合同债务,这种类型的债务,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
2、债务是由丈夫或者妻子任何一方对外所签的债务,另一方之前并不知情,但是,事后另一方对该笔债务进行了签字或者追认,那么这笔债务也就变成了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下的夫妻共同债务。
3、丈夫或者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自己一方的名义对外所负担的债务,但是,该笔债务的用途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开销的,理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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