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工作,北京警方从9月20日起,全面启动与各省市自治区的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除已经启动的京津冀等10个省市外,这次又启动了河南等16省市自治区户籍群众在京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至此,除证件登载少数民族文字的省市自治区,已全部实现了办理身份证异地受理。
办理条件
1、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
2、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注: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申领
办理材料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证”有效期满、登记项目变更或“二代证”损坏)
温馨提示:
1、“二代证”有效期满这种情况基本上都需要重新采集相片和重新提供数字相片
2、未满16周岁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
3、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可在居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领取
5、确切的详细信息流程请咨询当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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