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
一、业主大会召开条件
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召开业主大会会议:1、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2、或者首套住宅交付使用满两年的,该物业所在地的区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并于会前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占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书面要求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
二、社区戒毒的期限是多久
社区戒毒的期限是三年。社区戒毒就是指吸毒成瘾人员在社区的牵头、监管下,整合家庭、社区、公安以及卫生、民政等力量和资源,使吸毒人员在社区里实现戒毒。根据相关规定,把乡镇政府作为基层开展禁毒、戒毒工作的主体,并确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戒毒几种戒毒形式,而社区戒毒将成为戒毒的主阵地。
三、不能强制隔离戒毒的对象有什么
不能强制隔离戒毒的对象:
1、怀孕或者哺乳一岁以下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不得强制隔离戒毒。
对按照前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者,依照规定进行社区戒毒。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城市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帮助、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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