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不接受劳动仲裁诉讼吗
被申请人若不出现,仲裁可缺席判决;而申请人不出席则视为撤销申请。
通常情况下,申请人需出席。
但若申请人因故未到,仲裁申请将被视为取消。
如申请人有要事无法现身,则可委托律师代理。
若被申请人接到书面通知后仍拒不出席或未获仲裁庭批准擅自离场,可直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二、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具体法规,造成的争议问题,如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雇、除名、辞退以及劳动者自行提出离职等引发的纠纷;再例如,出现与执行与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待遇、职业培训、劳动保护措施相关规定有关的纷争;再来就是在执行劳动合同时引发的,诸如关于履行、变更、中止或结束劳动合同、解除关系等方面产生的分歧;也包括因对确定无效(含有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真实劳动关系、特定情况之下签订的劳动合同、员工调动、企业裁员、经济补偿以及赔偿等事宜的争议;此外,还涉及到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这一基本原则问题的争议;最后是由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其他各类劳动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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