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即日起,将对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所进行检查评估。对不具备鉴定质量保证或存在重大违纪违规行为及长期不开展工作的鉴定所将予以撤销。
此次将对2006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进行检查。其中,将对各鉴定所的场地、设备、检测手段、人员配备等情况检查。同时,检查其是否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是否设有试题保密室(柜)、有无安全措施并能杜绝事故发生等。
对本次检查评估合格的,将通过省劳动保障部门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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