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主要情形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房屋租赁合同撤销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撤销房屋租赁合同所需的手续:
一、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注销房屋租赁协议需要填写以下内容:
(一)出租人、承租人姓名、证件类型和号码、住所地、实际居民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户籍地;
(二)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期;
(三)房屋所有权证明或房屋来源证明;
(四)本市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终止的,出租人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和注销手续。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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