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的人格利益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保护死者的人格利益,其实就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死者近亲属的利益。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保护死者的人格利益
《民法典》颁布后,对死者人格利益保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即丧失民事主体资格,但基于维护良好社会风尚、促进社会进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抚慰死者近亲属的需要,法律强调对死者人格利益进行保护。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这里要说明的是死者的人格利益分为精神利益和财产利益。死者的精神利益随自然人死亡而消灭,对死者精神利益的保护实际上是对死者近亲属精神利益的保护;死者的财产利益不因自然人死亡而消灭,而由继承人继承死者的财产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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