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性质不同。
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要约一经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就要受到一定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要约,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准备订立合同所采取的事实行为。这种行为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使他人作出承诺,也不能因此使合同成立。要约邀请人撤回邀请,一般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同。
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它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3)当事人的主观愿望不同。
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主观愿望是希望和相对人订立合同;而要约邀请的当事人主观上只是希望别人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邀请,订立合同的愿望并不十分明确。
相信经过这一直观的感受,就会有一些初认识了。那么要约邀请,在我看来就是那种,你看上去就有很多选择,可以自己选择要不要买,买哪一些东西。就像是广告一样,吸引你去买东西一样,这就是要约邀请。待到你确认下来,买哪一件的物品的时候,你拿着心仪之物走进柜台,那么就是要约的成立,直至工作人员说答应了,那么合同就会正式成立。所以为了印证什么是要约邀请,举几个例子吧。例如淘宝商城每个店铺里面的商品展示,例如到了超市,各种各样的商品淋漓尽目地展示出来,任君挑选。那也是一个要约邀请。即使是一个小小的自动贩卖机,也是如此。
一、售楼广告是否要约
售楼广告并不是一种要约,而是属于要约邀请。按照最新《民法典》的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例如,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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