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日期:2003-1-1
院属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一院两制”的办院方针,做好对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显得极为重要,特别是各单位的初级技术辅助人员长期竖持一线工作,是完成基础研究、高技术跟踪和应用开发工作不可少的一支力量。由于他们整天忙于具体实验技术工作,业务水平的提高受到很多限制,直接影响到出成果、出人才。据调查,这些同志工作努力,有上进心,由于缺乏系统的专业理论培训,独立地、创造性地完成技术辅助工作有一定困难。按照国家关于全员培训的方针,决定对全院所(厂、公司)实验室、车间的初级技术辅助人员(包括实验室工人)进行中级技术培训。
一、培训的目标和对象
1.目标
开展技术辅助人员的中级技术培训,目的在于提高初级技术辅助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他们的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便较熟练地掌握本学科领域或课题实验研究方法、手段,对实验结果进行初步分析,逐步达到能独立进行技术辅助工作。
2.对象
技术辅助人员培训的主要对象为实验室、车间的初级实验技术辅助人员(技术员、实验员、助理实验师)工人和未定技术职称而从事初级实验技术辅助工作的有关人员。
参加培训人员的年龄界限是:194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者。
对中专、中技、职业高中以上毕业者和成人中专、中技在学或毕业与现从事的技术辅助工作专业相一致者可不参加培训;已参加按院(86)科教发字750号文件办的工人中级技术培训在学或结业,又与现从事技术辅助工作专业一致者,也可不参加培训。
二、培训工作的实施技术辅助人员中级技术培训量大、面广,专业又比较复杂,加上实验室、车间的技术辅助人员有设工人岗位的,有不设工人岗位的,文化程度有高中毕业的,有初中毕业的,工作性质有属技术密集程度高的,有属一般的。因此,开展技术辅助人员的培训,应尽可能做到根据其特点,按需培训。
技术辅助人员中级技术培训工作,今年下半年先在部分单位试点,1990年起正式开始,1991年基本搞完,争取在1992年底结束。
1.教学计划的制订和选择
根据技术辅助系统的学科和专业分布,原则上采取按专业分大类,相近专业合并为大类统一培训。院技大类编写指导性教学计划,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施教。培训总学时,因专业技术要求不同而有所差异,最高不超过500学时,最少不低于300学时,课程的授课内容大体上与技工学校的深浅相当。有关大类教学大纲另行制订。
实验室工人的培训,原则上按(86)科发教字第750号文件进行。总课时500学时,不低于450学时。如工人和技术辅助人员合班上课,其学时数就高不就低。
初中毕业生没有学过高中数学,而教学内容中有需要,办班前要为他们补习好高中数学的有关内容。
技术辅助人员培训用教材,选用有关部委统编的工人中级技术培训用教材或技工学校的教材。
2.办学形式
原则上以各所(厂、公司)为培训单位,也可由分院按本地区专业分布情况,组织联合办班。京外直属所不具备单独办班条件的,可同地方有关部门协作办班。
特殊专业,可采取挂靠相似或相近专业办班方式进行。相关的基础课、专业课可作为公共课合并教学;非共性的专业课,分专业按各自特点进行教学。
培训方式应根据工作、生产任务的情况,采取脱产、半脱产、业余等形式。教师尽可能聘请本单位或本系统的中、高级技术人员担任。
3.有的技术辅助人员从事多种专业工作,可择其中主要专业的一种参加培训。
三、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分院、各所(厂、公司)领导、研究室(车间)或课题组负责人要有长远打算,要重视和支持辅助人员的培训工作,把这项任务列入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中,作为考核单位领导业绩的重要内容。有的单位已开展了生产承包责任制,应将技术辅助人员的培训列入承包责任制中。
单位人事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培训规划,并切实组织落实。
2.技术辅助人员参加脱产培训期间,其岗位保健津贴按院有关规定办,其他待遇不变。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员,要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
3.开展技术辅助人员培训必须保证质量。培训班结束,学员按计划学完各门课程并考试及格者,发给技术辅助人员中级技术培训及格证书(证书由院统一印制,发放办法另行通知),成绩入档。今后对技术辅助人员的聘任,要全面衡量其任职条件。在技术业务条件上,要把有没有经过培训或虽参加培训,但没有取得合格成绩的学员在职称聘任时,应作为一个重要条件。
4.今后招收或录用新的技术辅助人员,必须竖持先培训,后招工上岗的原则,并尽可能录用中专、中技和职业高中毕业生。
5.各所(厂、公司)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具体实施办法作为本通知的补充。
开展技术辅助人员中级技术培训,是我院职工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技术辅助人员不光是所(厂、公司)的实验室、车间有,学校、图书情报、编译出版、物资理等部门也都有层次不一,专业不同的技术辅助人员。这些单位也应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使他们的素质也能得到提高。
教育局干部局
一九八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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