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司法鉴定意见书的质证意见
时间:2023-06-03 16:52:49 28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关于对司法鉴定意见书的质证意见的范本

原告W诉被告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原告申请,洛阳市XX区人民法院委托洛阳XX法医司法鉴定所对“W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该鉴定所于xx年x月x日进行了鉴定,于xx年x月x日作出洛X司鉴所[2012]X鉴字第XX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W的伤残等级为X(十)级。

现发表如下质证意见,望合议庭在证据采信时予以考虑、采纳:

1、该鉴定于xx年x月x日进行,当时,鉴定人声称“由于申请人未提供术前影像诊断报告及CT光片,应为陈旧伤”;申请人在检材移送之前声称“不移送术前影像诊断报告及CT光片”;质证人亦提出“主要检材术前影像诊断报告及CT光片欠缺,是否符合鉴定条件”的异议。

2、该鉴定意见书在“检验过程”及“分析说明”中载明,患者自述、专科情况、手术记录以及鉴定人员分析说明:均表述被鉴定人为“十年前因交通事故致右胫腓骨远端骨折”。故被鉴定人被评定为“X(十)级伤残”的意见,与被告没有因果关系,与被告无关。

3、该鉴定意见书“分析说明”中所载:“因本次交通事故致胫骨两断端间仅存的少部分骨痂断裂”,缺乏证据支持,不具有客观性,属于主观臆断。

“因本次”,没有事实依据

“交通事故”,没有事实依据

“胫骨两断端间仅存”,没有事实依据

“少部分骨痂断裂”,没有事实依据。

影像诊断报告及CT光片,以及手术记录报告入院记录,均没有提到“少部分骨痂”部位;此次鉴定又主要是依据上述检材(术前影像诊断报告及CT光片欠缺)发表意见,仅从鉴定人的“肉眼”如何能够“由表及里”的看出,“少部分骨痂”是此次断裂,还是“此次交通”事故断裂。“入院记录”现病史中清晰载明:“拾年前患者系交通伤致胫腓骨骨折”,“手术记录”中未载“骨痂”一字眼,该鉴定凭什么认为“少部分骨痂”不是那次完全断裂,还仅存了少部分没有断裂?凭什么认为是“因本次”,是“交通事故”断裂?

综上所述,质证人已经提出申请,请求涉案医师及鉴定人出庭作证,以释质证人之惑。

质证人X

代理人T

xx年x月x日

全文83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机动车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新时间:2024-01-16 16:30:15
查看机动车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机动车 最新知识
针对关于对司法鉴定意见书的质证意见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关于对司法鉴定意见书的质证意见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