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
如果医疗机构擅自配置自制药造成患者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欠医院300不给会怎么样
1、从法律上来讲,医院是可以向你追回欠款的,值不值得是另外一回事了;
2、从人情道德上来说,欠着就是欠着,若良心未泯总是会有不安的,为了那点点钱让自己不安,不值得;
3、医院一是不一定是太黑,因为你应该不是很懂医院的情况,或者说治疗情况怎么样。另外若医院真是黑是医院的赚钱方式方法,也是像所谓的做生意,愿意就来。很多时候也是可以区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配制的制剂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合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特殊情况下,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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